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丽江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8月8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丽江召开,督察组组长王云昌、副组长曹永恒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丽江市委书记浦虹进行了进驻动员,丽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刚主持动员会。
8月8日,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丽江市动员会召开。(本报记者 和丽芬 摄)
王云昌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凸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大改革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党的二十大要求“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继续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发挥“利剑”作用,不断夯实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王云昌作讲话。(本报记者 和丽芬 摄)
王云昌强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坚持政治属性,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浦虹作进驻动员。(本报记者 和丽芬 摄)
浦虹表示,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丽江开展督察工作,是对丽江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监督,是对丽江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政治检阅,更是对丽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体检。丽江市将坚决把督察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一次难得的“环保大考”和一场重要的“工作检阅”,端正态度、服从安排,务实担当、严守纪律,不避问题、广开言路,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为开展督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对此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将照单全收、主动认领、边督边改、履职担当,全面彻底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丽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再上新台阶。
曹永恒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本报记者 和丽芬 摄)
会上,曹永恒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丽江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李刚主持会议。(本报记者 和丽芬 摄)
按照工作安排,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丽江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2023年8月8日—8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88—5161162,专门邮政信箱:丽江市A309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采写:丽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和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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