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农村局 丽江市古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古城区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2 10:17 字体:【

         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农村局   丽江市古城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古城区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古城区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农村局         丽江市古城区财政局

2025年5月20日

丽江市古城区2025—2026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丽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江市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农联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古城区实际,为实施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古城区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参照《云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二、严格补贴申报和兑付

(一)规范执行补贴资格审核操作流程。按照“自主购机—线上申请—受理申请—机具核验—公示审验信息—兑付补贴资金—补贴情况公示”的流程完成补贴资格审核确认。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按市场化原则议价购机,并向经销商索取发票及《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

2.线上申请。购机者通过“云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手机App提交补贴申请,并到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安监股提交以下材料:(1)购机者身份证、电话号码,惠农“一卡通”账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2)购机发票、《补贴机具基本信息单》。

3.受理申请。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安监股在收到购机者完成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机具核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文件要求,于13个工作日完成机具核验工作。

5.公示审验信息。在云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公开专栏、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同步公示审验合格购机者名单及补贴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规范执行补贴资金兑付操作流程。丽江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提级兑付”,古城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业务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市级复核兑付”的操作流程兑付补贴资金。

1.业务部门申请。购机者补贴资格审核、公示无误后,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安监股每月1次开展补贴结算申请工作。填写《xx年古城区第xx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结算汇总表》、《xx年古城区第xx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并将申请信息录入“一卡通”管理平台,账号匹配无误后向古城区财政局提交结算材料。

2.财政部门审核。古城区财政局严格按《丽江市2025-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中提级兑付流程规定审核结算资料。

3.市级复核兑付。结算材料经丽江市农业农村局、丽江市财政局复核后,市级提级兑付补贴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和古城区财政局相关股室要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粮食安全考核指标。

(二)强化宣传培训。古城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视频号、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平台,采取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制作推广宣传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操作流程、补贴标准等,提高政策知晓率。古城区农业农村局要对农机经销商、乡镇(街道)农机管理人员、农机合作社负责人等开展培训活动,使其熟悉补贴机具投档、核验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督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机具详细信息。古城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888-5109076。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根据省级政策进行动态调整,由古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云南省2024—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