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7:49 字体:【

丽江市古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古城区医疗保障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古城区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888-53538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古城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管运营等相关制度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及时、合法、完整、准确、高效。局内各专业科室紧紧围绕医保中心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需要依法公式公开的信息,有效推动了医保政策的及时宣传,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部门职能职责、政府安排部署相关政府工作信息。按要求公开了部门职能职责、岗位职责,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实际承担工作职责要求公开的基本信息。年内按要求公开年度报告、财务预决算、绩效考评、部门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部门权责清单、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

(二)依法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有关复文。2023年,我局在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内公开了《关于政协古城区五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政协古城区五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2.年内未涉及需要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和处置结果信息。未涉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无需公开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政府信息。无审计要求整改公开内容。无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

(三)推进平台建设。

1.依托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古城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前,我局未设立微博、微信等政府新媒体。

2.我局高度重视市长热线办理工作,做到了有领导管、有股室抓、有具体人员办、有制度措施保障,确保了“12345”政务热线交办工作的顺利办理和答复。2023年,受理市长热线共199件,按时、保质、保量办理上级部门交、督办的信访案件,办理率、答复率均做到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制定《古城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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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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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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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信息采集质量有待提高。因我局主要业务在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开展,因机关和中心分离办公,部门内信息传送时有迟延,造成信息时效性差,质量不高,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工作中重业务轻信息公开的情况普遍,尚未形成信息公开和业务开展同步推进、相辅相成,接受大众公开信息监督促进业务开展的良性循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丽江市古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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