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古城区出租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出租房管理,明确管理部门责任、出租人和承租人权利义务,切实做好命案防控和出租房管理工作,结合古城区实际,研究制定该《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3.《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起草过程
结合古城区实际,深入研究,于2023年8月9日完成《丽江市古城区出租房管理办法(试行)》初步拟定,8月25日通过古城公安分局党委集体研究,8月31日完成一轮征求意见,10月27日完成专家意见及听证会议,处警论证委员会专家小组长意见书,10月31日完成重点行政决策风险评价表,12月2日完成公开征求意见,12月28日完成第二轮征求意见,2024年9月9日出具法律意见书,9月13日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在此基础上对原有的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六条,由总则、出租人和承租人权利义务、相关处罚依据、附则四部分组成,共4个章节16条。
第一章为总则,提出《办法》引用法规及明确出租房管理范围和各单位职责。
第二章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明确了违反出租房管理的处罚依据。
第四章附则明确了出租房管理使用系统和经费保障相关要求及本办法施行的时间。
政策文件:《丽江市古城区出租房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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