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古城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承担全区依法治区有关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及督察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古城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三)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古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四)指导全区普法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普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普法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社会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协同区人民检察院做好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古城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区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
(七)依法对全区律师、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工作。负责政府法律援助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设及法律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业培训、车辆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罗江涛同志,主持全面工作,承担履行部门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联系政治部、七河机场工作专班。
党组成员、副局长和丽强同志,承担履行工作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统筹“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办”的日常事务;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金安司法所、祥和司法所;联系区属律师事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和伟同志,承担履行工作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统筹“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区行政执法协调小组”、“区刑释安置帮教办”、“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区特殊人群专项组”的日常事务;协调法治古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工作。分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法律顾问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七河司法所、束河司法所、西安司法所。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和松梅同志,承担履行工作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统筹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党管武装、精神文明、作风革命等;负责局党组、党支部具体工作。分管政治部、大东司法所、金江司法所、开南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颖同志,承担履行工作领域和分管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统筹“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大研司法所、金山司法所、文化司法所。
班子成员既分工负责,又有协作配合。AB角补位关系为:和松梅—和丽强,和伟—李晓颖。
三、机构设置
古城区司法局机构设置为:办公室、政治部、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律顾问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装备财务保障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
派出机构(乡镇司法所)为:大研司法所、西安司法所、束河司法所、祥和司法所、金山司法所、开南司法所、文化司法所、七河司法所、金江司法所、金安司法所、大东司法所。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民主路581号(原公路总段)7号楼
联系电话:0888—51072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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