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能职责
一、机关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路、地方民航、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订全区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拟订公路、地方铁路、地方民航、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负责协调综合运输计划。
(四)组织开展区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中央投资、省投资、省市区合资、利用外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并对项目报批提出行业意见。
(五)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或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运输场站、港口、内河航道等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全区公路、地方铁路、地方民航、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地方铁路、地方民航、水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负责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检查、指导、协助全区公路两侧建设控制区、超过公路或省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内河水上安全监督、内河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航行保障、救助打捞。
(九)负责航务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
(十)贯彻实施交通行业科技发展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交通行业重大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导交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车船更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行业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行使交通通信行业管理职能。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归口管理交通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交通行业的“普法”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组织实施国防交通战略硬件建设;拟订国防交通战略保障计划,管理、训练国防交通战略保障队伍。负责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和调用国防交通物资。
(十三)负责指导城市客运及相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原三定方案中职责调整部分)
(十四)负责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过程中道路抢修保通和运力保障工作。
(十五)将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运输局。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戴文杰同志:全面主持党务、局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审计、区委及区政府中心工作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和世勇同志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室、地方公路管理段、航务股、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等科室。负责财务审计、地方公路管理养护、“绿美交通”建设、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处置、防汛、水路联防联治、水运、禁渔、航务管理、依法治区、综治维稳,局党组会交办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和云涛同志协助局长分管:交通安全办公室(交通应急保障办公室)、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安全监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环境保护、局党组会交办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顺荣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农村公路建设办、城乡道路建设管理股等科室。负责城乡道路建设、建设项目审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护林防火(林长制)、局党组会交办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和丽罡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出租车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物资采购、人大、政协、统战、信访、意识形态、保密、人事、纪检监察、民族宗教、后勤保障、交通战备、宣传、创文、爱卫、局务会交办等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政务信息、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办理交通运输相关行政审批事项(除市、区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划转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集中审批的事项外);负责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和浩渊
(二)财务室。拟订行业财物会计、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指导行业财会改革工作;负责公路、地方民航、地方铁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信贷、外汇、利用外资等财物管理工作;监督交通规费资金的使用;负责公路收费权转让、质押管理工作;承担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电话:0888—3068110 负责人:杨晓河
(三)交通安全办公室(交通应急保障办公室)。负责拟订有关公路、地方铁路、地方民航、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过程中道路抢修保通和运力保障工作。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和磊
(四)城乡道路建设管理股。承担中央、省、市投资以及利用外资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公路、地方铁路、地方民航、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依照公路、水路基本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承担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并进行交、竣工验收;负责全区内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区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分析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其人员的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农村公路工程进行试验检测管理;负责对全区公路工程监理市场与监理机构进行管理;负责组织交流全区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经验,组织质检人员和监理人员业务培训。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孙雄志
(五)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拟订民航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民航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设;负责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协调民用航空项目前期工作;提出航线开发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参与机场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配合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拟订铁路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编制铁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建议;配合国家铁路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征地拆迁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协调铁路运输工作。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杨波
(六)航务股。负责水路行业管理。负责拟订水路运输、工程维护、航务、海事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项目立项审核建议,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养护市场监管,负责重点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养护管理,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负责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舒家忠
(七)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负责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开展重点路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及其他路线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行“控”(控制源头装载)、“卸”(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罚”(处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赔”(收取路产损坏赔补偿费)等综合措施。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习丽强
丽江市古城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丽江市古城区地方公路管理段。切实加强区乡道路的养护管理,协同路政依法维护区乡道路的路产、路权。制定必要的道路养护管理措施,适时对区乡道路进行定期养护和不定期管理。督促检查和养护管理并举,确保区乡道路畅通,监督各乡镇的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区乡、乡村道路的等级、路况,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合理计划安排区乡道路养护经费。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和旭伟
(二)丽江市古城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公路勘察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理的要求,对我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测量、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对有关公路建设的数据、资料、图纸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孙雄志
(三)丽江市古城区出租汽车营运管理办公室。配合市级部门为维护城市出租车营运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出租营运车管理、市区交通管理、路检路查执法、处理投诉案件、出租车过户、更新、变更转籍的审批,违规处罚,资格认定。
电话:0888—5156928 负责人:杨波
四、办公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社区太和西路(市红十字会同一大院)
五、办公时间
机关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0888—5156928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传真:0888—5156115
负责人:戴文杰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