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农宅编号:2025(00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位于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新民村委会上村三社21号,和竹园 1户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2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古城区民主路639号)
联系方式:0888-3038332
0888-3038335
公告单位:古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10日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房屋所有权) |
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权) |
用途 |
1 |
和竹园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30702101202JC00089F99990001 |
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新民村委会上村三社21号 |
295.25 |
436.70 |
住宅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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