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丽江市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丽江市古城区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丽江市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丽江市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8月下旬在古城区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5人,其中:
1.本区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征地补偿工作有关的人员5人至1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5人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 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古城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址:古城区自然资源局
报名联系人:杨晶
联系电话:5128910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丽江市古城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8月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并将《丽江市古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七、若因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按时召开,将及时发布有关改期通知。
附: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附件: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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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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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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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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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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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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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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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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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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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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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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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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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是/否) |
所属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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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参会 主要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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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 机关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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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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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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