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5月23日收到“金凯小区区域内经营的14家宠物店引起粪便气味、噪音等问题导致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及环境问题”的实名举报信后,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西安街道办事处、金甲社区五个部门组成整治组集中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深入摸底排查,广泛宣传动员。5月24日至28日期间,整治组多次深入金凯街对该片区宠物店进行逐户调查摸底,具体掌握其经营情况和分布情况,并建立台账。经统计,金凯小区区域内原有14家宠物店,其中1家因租期时间到期停业、1家作为仓库未从事经营,目前共有12家经营户从事犬只交易、养殖等经营活动,以上经营户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部分宠物店在店外乱摆乱占,店内的噪音和气味、产生的垃圾等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环境卫生及居民的正常生活,极不利于居民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整治组逐户向经营户负责人积极宣传《丽江市古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同时发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2份,责令经营户通过安装隔音设备、减少宠物数量等方式严控店内宠物叫声。并要求其认真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严禁店内宠物叫声、异味等影响附近居民生活。5月28日,整治组再次对各经营户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金凯街沿线宠物店产生的噪音、异味等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
二是坚持依法整改,全面强化督查。5月29日,在前期摸排动员的基础上,整治组与金凯街12家宠物经营户负责人在维嘉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约谈会。会上,各职能部门向经营户详细说明在金凯小区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等经营活动严重违反了《丽江市古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养殖基地、交易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条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二)养殖、交易场所不得设在住宅小区、商住楼以及其他人口密集区域。整治组充分听取各经营户的意见,认真解答经营户提出的疑问,再次向与会的经营户宣讲《丽江市古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动员犬只经营户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和配合整治工作。鉴于经营活动的违法性,整治组责令12家经营户在6月13日之前转向经营,或将宠物店自行搬迁至法律法规规定适合的场所内规范经营,为金凯广场周边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心的居住环境。整改时限到达后,整治组将对各经营户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逾期未搬迁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取缔。同时,告知经营户店铺搬迁后若要继续从事犬只经营活动的应先到区城管局进行备案,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及《动物防疫证》。
此次整改工作完成后,区城管局将持续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充分发挥专项斗争的辐射作用,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不定期深入开展巡查监督,对前期整治效果进行“回头看”,不断提升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城市乱象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