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丽江市古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1-21 16:10 字体:【

关于丽江市古城区人大三次会议57号建议的答复

何花代表:

关于建议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地方立法的建议(72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共丽江市古城区委办公室 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古办字〔201948号)要求,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在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中履行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4.负责反不正当公平竞争工作;5.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服务职责;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1.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3.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工作,代表你提出关于“建议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地方立法”的建议,已经超出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范围。

                 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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