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反馈问题 |
丽江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不到位,监管力量薄弱、手段单一,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督察组进驻期间,多次接到群众投诉餐饮企业油烟扰民问题。 |
整改目标 |
实行精细化网格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减少餐饮企业油烟扰民问题。 |
整改措施 |
1.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市级方案进一步细化区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措施,明确职责和任务,推动餐饮实行精细化网格管理,有序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2.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分类、分批次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的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使用。 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餐饮业油烟源头管控工作,对新、改、扩建和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履行事前告知义务,发放《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义务告知单》,督促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规范排放。 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餐饮业油烟源头管控,对新建、改建、扩建商住综合楼中有规划配套建设餐饮服务场所的,在审查施工图时,要求所在建筑物应当在结构上具备排放油烟气的专用烟道。 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 |
整改主要 工作成效 |
实行精细化网格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减少餐饮企业油烟扰民问题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责任人:罗星华 联系人:章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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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88-5188976,传真0888-5124231,邮箱gcqhbj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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