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反馈问题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机制不健全,运行管理存在短板。 |
整改目标 |
规范完善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补齐短板。 |
整改措施 |
1.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指导七河镇、金安镇对共和村、新民村、龙山村未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确保2024年6月底前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2.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不断加强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治污效能。 3.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时限、具体措施及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时序推进整改,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建而不管、建而不用”的现象。 4.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督促古城区七河镇、金安镇对共和村、新民村、龙山村未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并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工作。金安镇、七河镇已完成整改。 2.按照《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乡镇(街道)切实加强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和管理制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治污效能。按月调度,每月月底要求乡镇(街道)上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台账资料。 3.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立行立改。自下发运维通知2024年6月起,每月月底各乡镇(街道)上报设施运行维护台账资料至古城分局备案,有效杜绝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建而不管、建而不用”的现象。 4.2024年古城区财政局已下达城乡环卫一体化年初预算专项资金837万元用于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5月底,区财政下达30万元用于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维修和管护。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责任人:罗星华 联系人:章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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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88-5188976,传真0888-5124231,邮箱gcqhbj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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