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反馈问题 |
全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偏低。 |
整改目标 |
科学合理推进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政村污水治理率,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到2024年底,确保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60.78%以上。 |
整改措施 |
1.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分梯次,科学合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到2024年底,确保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治理率达60.78%以上。 2.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着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债项目,实施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短板。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1.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分步骤、分梯次,科学合理推进丽江市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 2.丽江市古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第一阶段(分散处理)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7月进场施工,计划年底内完成大东乡、金江乡、金安镇、七河镇4个乡镇涉及11个村委会33个自然村的污水治理。目前金江乡基本已完成治理。 3.束河街道西山片区、开南片区、文化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债项目开南街道良美社区的启良村、则古村、达瓦村,漾西社区的西林瓦村、中吉村,文化街道的红水塘村、红旗村、本过村等4个居委会28个居民小组的污水治理,目前已完成50%以上的工程量。 2024年度截至10月14日,古城区完成新增治理的行政村数共4个,古城区行政村治理率为72.55%,已超过全市行政村污水治理率(65.78%)和《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4年度古城区行政村治理率达60.78%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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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责任人:罗星华 联系人:章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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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88-5188976,传真0888-5124231,邮箱gcqhbj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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