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0 月21 日
反馈问题 |
部分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重视不够(52-6)。督察报告指出:部分县(区)和部门对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重视不够,群众观念树得不牢,工作不实不细。此次督察进驻期间,共收到33件群众投诉举报件,其中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复的举报件占比达12.12%。在群众投诉举报件办理过程中,少数投诉举报件还存在调查核实不仔细、分析研判不充分、问题定性不准确的情况,甚至出现个别投诉举报件公示办结又再次被投诉。 |
整改目标 |
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切实解决到位,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一是进一步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根植于心,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倾听群众的反映和诉求,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着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二是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在2024年4月30日前全面梳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件,重点对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复的举报件进行梳理,及时推送区直有关部门,督促加快推进办理工作。三是区直相关部门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投诉件进行全面倒查,对立行立改案件进行实地复核;限期整改类案件,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进行调查核实、科学分析研判,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四是积极开展整改督促指导、技术帮扶,严格落实验收流程和销号标准,整改完成一个、验收销号一个,确保改出实效。 |
整改落实情况 |
一是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纳入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倾听群众的反映和诉求,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二是2024年4月底前已全面梳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件,重点梳理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复的举报件1件,已办结,已验收销号。三是全面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工作,2024年4月底前已进行全面倒查,立行立改件进行实地复核,限期整改类案件,已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妥善处置群众环境诉求,全面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已办结。四是2023年第二轮省级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古城区群众举报件共12件,已办结12件,严格落实验收流程和销号标准,均已完成区级验收销号。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责任人:罗星华 联系人:章丽雄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88-5188976,传真0888-5124231,邮箱gcqhbj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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