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6月13日
反馈问题 |
2022年,省级下达丽江市重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目标分别为1037吨、92吨,实际完成36.5吨、10.95吨,仅完成目标的3.51%和11.90%,未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
整改目标 |
配合市级完成下达的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任务。 |
整改措施 |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深入挖掘辖区内水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对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产业结构升级和工业深度治理、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领域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相关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市级有关要求。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梳理辖区水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责任人:罗星华 联系人:章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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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88-5188976,传真0888-5124231,邮箱gcqhbj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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