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06-13 11:45 字体:【


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613

反馈问题

截止20238月,部分县(区)还未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草”的要求,全面完成对穿城河流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底数不清。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穿城河流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

整改措施

1、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在20246月底前完成漾弓江流域排污口排查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等台账资料,全面摸清穿城河流排污口底数,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

2、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积极争取入河排污口排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和中央资金支持。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已完成17条河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出500个排水口,16个排污口,其中3个为已审批排污口,11个已整治完,2个整治中。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责任人:罗星华   联系人:章丽雄

公示说明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88-5188976,传真0888-5124231,邮箱gcqhb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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