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6月14日
反馈问题 |
丽江市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日常管理不规范(52-44)。报告指出:丽江市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日常管理不规范。现场检查发现,丽江瀚康肿瘤医院仅用pH试纸检测预处理后的医疗废水,落实自行监测要求不到位。部分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还存在超时存放,未及时转运问题。 |
整改目标 |
加大医疗废水收集、处置监管,规范医疗废水处理、监测。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过程监管,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和处置。 |
整改措施 |
1.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丽江瀚康肿瘤医院,在 2024年4月底前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和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规范医疗废水监测。 2.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在2024年6月底前,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及监测情况开展1轮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医疗废水处理和监测。 3.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2024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情况,督促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 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强化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5.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偏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探索通过配备低温冷藏设备、分片区建设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等方式,妥善解决好偏远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的问题。 6.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中节能(丽江)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高对偏远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频次。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是对丽江瀚康肿瘤医院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其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款2万元,并督促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建立台账记录,同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二是辖区内公立、民营医疗机构3月28日前已完成医疗废水处置及检测的自查工作。医疗机构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监测方法开展自行监测并完善监测台账,对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的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丽江瀚康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已经完成整改。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10-11月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置及监测情况开展了1轮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三是通过排查古城区2023年医疗废物产生量125477.84千克,基本实现100%收集。四是已完成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自查工作。4月16日开始对卫生院医废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卫生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24年5月底,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市卫生健康委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明确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管理时间,强化村卫生室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五是古城区卫生健康局排查梳理了村卫生室开展输液的村卫生室有27家,2024年5月,逐步为辖区内产生医疗废物的村卫生室通过配备低温冷藏设备的方式,规范暂存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截止目前,除能够48小时转运的两家村卫生室外,其余34家村卫生室(部分不具备输液条件)全部配备低温冷藏设备。同时进一步强化卫生室的日常监管。六是督促中节能(丽江)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方严格落实偏远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各项要求,加大对偏远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频次、力度,严格执行48小时转运的规定。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责任人:罗星华 联系人:杨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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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0888-5188976,传真0888-5124231,邮箱gcqhbj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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