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

发布时间:2025-06-16 16:03 字体:【

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15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品抽样人员到丽江市古城区永丰食品厂抽取一批次蛋清饼(糕点)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当事人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如下处罚:1、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736.00元(大写:柒佰叁拾陆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736.00元(大写:壹万零柒佰叁拾陆元)。

风险防控情况: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丽江市古城区永丰食品厂送达了检测报告,并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限期整改。该企业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经执法人员复查,该企业已按要求执行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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