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3-08-24 13:56 字体:【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和丽江市古城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党委和丽江市古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班子成员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颜。主持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全面工作;分管督查内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森。分管第二税务分局、税政二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和劲。分管党委纪检组。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煌。分管税收风险管理股(团队)、征收管理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财务管理股。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文慧。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税政一股、法制股、大研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婷婷。分管纳税服务股、收入核算股、信息中心、第一税务分局。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

(二)派出机构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分局、大研税务分局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拉大道1098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8-5165799

税费咨询电话:0888-3012366

传真:0888-5183815

值班联系电话:0888-516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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